(一)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根据单位行政管理范围的大小,预计日常处理法律事务的频繁程度,每年收费5000元-30000元,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担任国内投资者开办的股份公司、企业单位法律顾问,根据公司、企业单位注册资本金数额的大小,按下列标准协商收费:
1、100万元以下的每年收费5000-15000元;
2、100-500万元每年收费15000-30000元;
3、500-1000万元每年收费30000-50000元;
4、1000-5000万元的每年收费50000-100000元;
5、5000万元以上的每年收费100000元以上,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外商独资和外商占有股权设立的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在前述第二条的收费标准之上,增加30-50%收费。
(四)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项目,按照《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要求提供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