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哪里管?
城市棚户区改造归地方的人民政府管。
(一)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
(二)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二、房屋拆迁的形式是什么?
(一)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二)自行拆迁。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三)委托拆迁。它是指拆迁人将房屋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进行。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三、棚改拆迁的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一)具体计算方式还得看地方政府具体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是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作为补偿的计算基础。在棚户区改造中,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通常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
(二)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三)产权置换。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一般对于棚户区改造,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是在处理棚户区改造方面的一些问题的时候,可能不是特别的成熟。实际上棚户区改造的主要就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有一些棚户区是非常大的安全方面的隐患等,也会影响市容市貌。当然这个拆迁之后也是需要进行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