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司法部《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计价费〔1997〕285号),对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结构性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房产转让,股权协议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取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
2、证明民事协议,每件收费100--2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收取。
所以公证处收费就高不就低很可能就是按其它经济合同收,到时你可以辩解是民事协议,因为本来就不属于经济合同范畴,这样就差不多四百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