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委托书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其他事项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3、公证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查,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4、符合条件的,公证机关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