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如果其中一方对法院的抚养权判决不服,并且另一方出现了变更抚养权的条件,那就可以再次争取。条件是: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重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起生活;2、不尽抚养义务,而另一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另一方生活。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