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四有人员”是指有爱国、有纪律、有作为、有补偿(即受过政治迫害的人员)的人。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认定的通知》规定,四有人员可以享受相关优抚待遇,包括生活补助、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因此,四有人员可以去武装部领取相关的生活补助,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必须证明自己已经交代清楚过去的问题。这意味着四有人员需要向国家交代其犯罪事实,对过去所犯错误进行坦白,接受国家的惩罚和教育,并确保不存在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其次,需要确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在申请领取生活补助前,四有人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迫害证明、户口本等,并符合法定的优抚对象认定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四有人员”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抚待遇,但这并不代表其行为得到了国家的赞扬和认可。相反,四有人员在此前所犯的错误可能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危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