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去女方住所地办手续吗
1、离婚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1、法律对于相关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是有所限制。那么这些限制是出于对女方的保护,用来避免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顾女方而进行离婚的情形所设置,所以仅仅针对的是男方的一些限制。而女方要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所以在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