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章扣分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
处理时需带齐以下资料:
1、记分人身份证原件;
2、记分人驾驶证原件;
3、记分人本人到场;
4、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5、现金和银行卡(备用,部分地区只能刷卡缴费)
带齐以上资料,记分人直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违章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机动车驾驶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