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1、2013年9月1日此前已参保的人员,《养老保险手册》可继续有效,但不再审核盖章,《手册》遗失后无需补办。
2、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连续工龄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第5条规定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丢失的,可由其社保关系所在单位或本人,持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经本人签字、社保关系所在单位盖章的《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手册、证补办申请表》,至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发申请手续。
3、有部分城市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遗失养老保险手册之后,首先必须登报挂失,然后携带挂失、报失文件、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红底照片到单位缴费地的社保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