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非法侵害而实施的。这种非法侵权只要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非法侵权而实施的,就符合这一要求;
2、非法侵权行为必须发生。所谓非法侵权是指法律明确禁止侵犯某些权利或利益,包括犯罪行为和违法侵权行为;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非法侵权行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非法侵权,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非法侵权必须正在进行,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实施,或者实施者已经自动停止。否则,防止不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4、必须对非法侵权人本人进行。也就是说,正当防卫不能损害未实施非法侵权的第三方;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构成过度防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