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证可以异地办理。
需要当事人持身份证,以及再所在地居住证,到所在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边防证。
办理边防证有以下两种渠道:
1、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经检查本人无犯罪记录,均可办理,本人户口所辖地办理是最方便,最快捷的,办理时间也可以长一些;
2、异地办理需要所在地国有单位出具证明担保,写清楚办理边防证事由,前往边防政务大厅办理。
请领取《边境通行证》的人员应当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并履行下列手续:
1、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员由单位保卫(人事)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2、企业单位设保卫部门的,由保卫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未设保卫部门的,由企业法人提出审核意见;
3、其他人员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
4、已在边境管理区务工的人员还应当出具劳动部门的聘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