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现阶段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作为发包人将土地承包给农户,农户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耕种,自负盈亏。农户只享有土地的经营权,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那么当父母去世后,他们所承包的土地是要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在本轮承包期结束后再次进行发包(还在承包期的话,村集体可以作为集体财产)。现实生活中,因为土地管理还不太明确,有的老人去世后,他们原先所承包的土地就由子女继续耕种,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当时我爷爷奶奶去世后,他们的地就是由我大伯在种。但从2016年国建开始对宅基地和农村耕地进行确权,所有的都会重新划分边界,确定权利人。因此,以后的管理会越来越严。如果子女想继续耕种的话,就要去和村委协商,看到底如何确定产权,能不能再行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