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法查询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
1、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的城市服务,或者智慧人社APP查询自己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2、可以拨打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查询;
3、可以直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官网;然后找到“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点击进入;再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进行登录;登录之后,找到“缴费明细信息”,点击进入;选择好查询的年份,就可以查询到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了;
4、可以直接带上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找工作人员申请查询。而因为社保中心的办理大厅里一般都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所以也可以自行刷卡来查询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或者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帐号信息,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