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如何办理
步骤一:前往派出所预约,领取预约回执
流动人口可前往居住地所在辖区派出所预约办证。在居住证办理窗口领取《居住证预约登记卡》,并填写姓名、性别、暂住地址、联系方法四项基本信息。
步骤二:核实信息,通知正式办证
此后,民警将对流动人员登记信息进行核实。确认信息无误后,民警将通过电话通知等方法,告知办证人带齐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等证件前往派出所正式办证。
步骤三:受理办证,领取受理回执
正式受理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申请后,只要群众带齐办证所需证件资料,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便可领取《受理回执》。
步骤四:10个工作日后正式领证
正式受理10日后,流动人口可凭回执及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居住证明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办证明人身份证原件
4、如房屋为租住的,需要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5、有夫妻关系的需要双方结婚证。
居住证办理过程
1、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3、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