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双杰电气总部及智能电网高端装备基地项目;2.第三代功率半导体(碳化硅)产业园项目;3."全球领先超宽幅偏光片生产基地项目(一期)PMMA和表面涂布项目";4.医疗保健生物科技太阳能光伏电子电力电器用特种硅橡胶研发生产项目;5.康诺药业总部及生产基地项目;6.年产2.5亿支注射液、体外诊试剂生产及医疗器械销售项目;7.绿色装配式建筑总部产业基地;8.长丰县下塘工业园工业社区标准化厂房;9.志邦家居配套产业园项目;10.易高家居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11.定制家居扩产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