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姻法中对婚姻无效的具体情形和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总的来说,主要包括这以下情形是属于婚姻无效的:
第一、重婚。重婚的涵义是指,在某人已经拥有配偶的情况下,该人再次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的举动。即某人尚未解除前一次婚姻关系的时候,就与另一人办理新的婚姻关系。重婚行为在法律原则上属于违法犯罪,自然地,重婚情形下的婚姻是被法律规定为无效的。
第二、 双方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其实都是有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而我国婚姻法则自1980年以来明确规定了,禁止一切在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之间的婚姻。因此,在婚姻双方具有该类亲属关系,则他们的婚姻是法定无效的。
第三、未到法定婚龄的。要求男性不得在22周岁之前结婚,而女性则不得在20周岁前结婚,对晚婚晚育给予一定的鼓励。显而易见,只要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存在一方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即使领取到了结婚证,但是他们二人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不被法律所承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