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情况:
1、无证售房;
2、开发商隐瞒房屋抵押情况;
3、开发商延期交房,合理期限后仍不能交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5、商品房质量问题;
6、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7、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