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房子赠与小三,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一、男的有没有权利把小三的钱要回来
男的有权利把小三的钱要回来,具体如下:
1、老公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来。一般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2、由于一方日常生活的需要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第三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这种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人返还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属是怎样的
婚前如果是一方全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个房产属于这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婚前只付了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后房产归登记的一方,但是登记一方需要把另一方为房子支付的贷款返还,另外房子的增值需要分给对方。婚后购买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结婚房子,一般会加个女方的名字,是否可以?
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是有效的。加上女方名字后,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把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女方的行为。产权登记变更后,该行为不可撤销。如果房子属于按揭房,要想加上女方的名字,那么男方需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