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收到短信通知后立即驶离并不会被罚款,一般情况下5到10分钟之内将车辆驶离,都不会收到罚款。具体的驶离时间与每一个地方的处罚标准有关,其中有一些地方表示,车主收到违停短信提醒10分钟内,将车子开走就不用受处罚。但每个月只有一次这样的机会,也有一些地方,需要车主在收到短信后的5分钟之内,将车子开走就不用再受处罚。
违章停车除了可能会受到交警、辅警、城管这些部门所开具的罚单以外,也有可能会被电子警察系统抓拍到。主要抓拍是通过拍一张远景照片和近景照片,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码,在拥有这两张照片以后,电子警察就会对为归车辆进行监控,过5~10分钟以后车辆依旧没有驶离,就会拍到第3张照片,并给车辆当事人或车主发送短信。也有一些是通过人工识别,如果是因为车辆抛锚或者短时间停车下客等等特殊的原因,也不会被判定为违法停车。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 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2、 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3、公共汽车站、 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i ]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7、驾驶机动车在 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得违法停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