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规定,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是减半征收;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不能享受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即股权转让协议的印花税不能减半征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