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上下班时间不算工作时间。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