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物权法》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处理流程噪音扰民(施工、活动、宠物噪音等),该问题属于物业相邻关系的纠纷。
1、用法规的手段来实施管理。比如制定《邻里生活温馨提示》明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将这些管理规定和相关法规在小区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业主群、物业管家朋友圈等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教育争取得到广大业主、住户的认可与支持。
2、物业做好相关问题的安抚、调节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噪声停止。拒不整改的,留存相关证据,协助报警处理。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出现这类纠纷问题,应该以教育调解的方式,用“法、理、情”的手段处理解决这类物业相邻关系的纠纷。不要动不动就找派出所或其他政府部门干预,以免小事变大,影响管理者和用户之间的融洽关系,妨碍以后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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