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刑侦传唤不去的,可能会被拘传,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去,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传,拘传就是强制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主要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若犯罪嫌疑人传唤不去并抗拒拘传的,有关侦查机关可以使用戒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