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一般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如果是法院判决后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则可能被列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就是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1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