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当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民政部门申请更换监护人即可。
一、没有监护人怎么办啊
没有监护人的办法: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居民委员会和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担任。未依法具备监护资格的,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担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可以事先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二、疫情隔离期间,谁照料独自在家的小明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有责任照料独自在家的小明。根据新颁布的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了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在出现疫情等突发状况,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的情况下,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保障被监护人正常生活。
三、什么是法定监护人的变更
法定监护人的变更的含义:一般来说,监护人出现死亡或者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等不再具有监护能力的情况时,为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变更监护人的行为,即可称为法定监护人的变更。且变更机关一般为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