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如果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比其他债权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承包人可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付款,如果承包人逾期不支付的,发包人可视情况将工程折价或请求法院依法拍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