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时,带上你的身份证、及相关线索材料。
对于群众上门报案的,在一般情况下,民警或让你写报案材料,或给你做询问笔录,派出所同志会进行接报案登记,接受证据材料。接受报警资料后,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报案回执。报警时,报案人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供民警对案件进行正确判断,至于案件的性质和立案、侦查等方面均由派出所来确定。
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的流程一般举报、审查、出具立案或不立案通知书等。决定立案的时间则一般应当为七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