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集团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集团的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及以上;
2、集团的子公司数量在5家以上;
3、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总注册资本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
4、集团成员单位都具备法人资格。
二、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