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生物安全领域制定的法律。根据该法规定,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认识到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形成从中央到地方、从上到下的生物安全责任链条,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而言,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包括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监测、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生物安全信息共享等方面。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将其纳入本级政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要建立健全生物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生物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响应突发事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三条 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对国家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