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股权转让的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
(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