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谓“审判立案”,是当事人将起诉状提交到法院之后,法院受理该起案件,其后续阶段为案件审理。执行立案则是当事人持执行申请书和生效的执行依据,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立案之后将会进入到执行阶段。二者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的是一个尚未解决的纠纷;后者则是针对一个确定的执行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