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的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一般认定无效,因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必须在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后才会生效,现在协议离婚未完成,也就意味着还没办理离婚登记,那么明显离婚协议未生效,对夫妻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一、协议书已被写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在登记离婚手续未完成前可以反悔。但是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不能随意反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能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之后能反悔,只要双方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就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此时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当事人可以变更离婚协议书。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不可以反悔。因为离婚协议书只有办理离婚登记才会生效。
三、分割财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自己写的财产分割协议书,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部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未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以登记离婚为目的而对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只有当条件成就时,即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协议才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并没有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仅仅是对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作出的约定,则属于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