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章的规定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案: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需要实施处罚的;群众举报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需要实施处罚的;其他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移送的需要实施处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或消防安全条件未达到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被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逾期不改正的。
消防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五)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