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离婚协议书中应写明双方身份信息,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情况进行明确约定。
离婚协议是双方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并备案的协议,此协议一般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民政局留存备案一份。
离婚协议书必须要对双方的身份信息、财产情况(房屋坐落位置、财产具体金额、财产具体分配方式)、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债权债务的现状、债权债务的承担主体等作出明确记载或约定;此外,夫妻还可约定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条款,只要双方协商一致 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
此外建议,尽量在离婚协议中注明,双方均知情的债务有xx万元,如产生超出此金额的债务,那么由产生该笔债务的一方自行承担还款义务。但是,离婚协议中的约定,仅可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