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不合格即该产品存在缺陷。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什么
其构成要件只包括:
1、存在高度危险作业的行为。
2、存在损害事实。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了受害人的人身与财产损失。
3、危险作业行为与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
产品缺陷的类别主要有哪些
产品缺陷可分为三类:
1、设计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
2、制造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3、指标上的缺陷。就是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当注意的使用方法,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或者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用人遭受伤害。
产品有缺陷造成的损害如何索赔
因产品有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生产者索赔,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索赔。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缺陷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何举证
对于缺陷产品侵权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赔偿权利人先要举证证明:损害事实的存在、产品存在缺陷、损害事实与产品缺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产品的生产者如要抗辩则必须对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免予承担责任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具体包含:①尚未将产品投入流通;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等。
产品缺陷侵权举证责任是什么
一般侵权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比较明确,但在特殊侵权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举证责任分配就不太明确。在司法实践中,“举证责任倒置”这一法学术语容易引起歧义,人们往往会存在一种误解,认为特殊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是被告承担,原告没有举证责任。虽然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有规定,但都过于原则而不具体,在具体案件中还是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明和举证责任分配随意性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