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还是要用心经营,夫妻双方要彼此宽容,有的夫妻性格比较急躁冲动,对待婚姻也比较草率,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可能就导致离婚。那么,大家对“大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是否有所了解?
一、大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1、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4、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大连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对“大连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的回答,大连民政局需要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当事人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等等四种材料,审查材料合格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