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人;受票人就是付款人,是指接受汇票的指令,承担付款责任的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代理付款银行;受款人就是收款人,是指领受汇票载明金额的人。
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是谁
付款人是票据出票人委托支付票据金额的人。银行汇票在签发的时候写在上面的内容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写清楚,不能够随便乱写,比如付款人、出票人、收款人等都需要明细的记载清楚。
汇票的收款人是谁
汇票的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收取票据款项者。任何人都可以是银行汇票的收款人,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当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所以收款人在通常情况下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当事人[ 实践中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都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因为我国的票据法规定出票须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其他债权债务关系,而作为出票人的相对人的收款人就必然是该真实的交易关系或者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由于商业汇票除了具有远期付款的信用外,还有担保和融资的功能,一旦需要当事人兑现担保责任,必然要以真实的资金支付,在市场行为中通常只有买卖合同可以使交易的财产增值,所以《支付结算办法》第83条规定,银行在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签订传动带协议之前,须审查出票人的资格、资信、购销合同和汇票记载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可由出票人提供担保。由此可见商业汇票的收款人须是买卖合同中的卖方的规定,是立法时从远期信用和融资角度安全考虑的,当前市场交易形式多有变化,只要不涉及担保和融资的即期汇票,用于非买卖合同当是合理,实践中也一定会出现。收款人的名称一旦记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改变或者修正,如果确有错误,只能由出票人重新签发一张票据,才能行使提示付款的权利。
本票的付款人是谁
银行本票有付款人,付款人就是签发本票的开户银行。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汇票的当事人是谁
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银行汇票的出票人不是银行,而是另有出票人,即需要通过银行付款的实际付款人,该付款人在付款银行有存款,通过银行向受款人付款;因此,银行在出票人的账户中挖出票款或授信后,银行才成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所以,银行汇票同样是三个当事人,而不是两个基本当事人。换句话说,银行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叫做“银行汇票”。如果汇票的付款人不是银行,那么,这种汇票被叫做“商业汇票”。只有银行本票是两个当事人:即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而受款人是另有他人。
汇票的出票人是谁
工商企业需要使用商业汇票时,可成为出票人。商业汇票与银行汇票的主要区别是:银行汇票的出票人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工商企业。出票人是卖方,受票人是买方。汇票是贸易中卖方(出票人)开立给买方(受票人)的一种银行票据,要求买方在见到汇票后立即或某一段时期后支付金额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