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经刑事立案还能民事诉讼吗
原则上不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先刑事后民事。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二、刑事案件什么情况下能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中,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二)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超过上述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同一案件,若是涉及民事、刑事案件,那么一般都会先审理刑事案件而中止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才可以重新启动民事赔偿等的案件。有些民事案件有可能还会被撤销,对于没有被撤销的案件,刑事案件结束之后,需要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