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放弃继承权一般不能反悔。如果作出明确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照原自己的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
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第四十七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第四十九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