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申请公证;2、公证处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调查;3、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4公证处代表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的,由公证处代为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应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办理权属登记变更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必要时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二百二十九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