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买房婚后加老婆名是共同财产。结婚前付了首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在房产证上加了名字,且按揭部分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则该房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x000D_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_x000D_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_x000D_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_x000D_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_x000D_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_x000D_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_x000D_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