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义务教育阶段非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中第三学年转入的学生不享有指标生资格2.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必须达到C级3.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必须达到“合格”4.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评价部分成绩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