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 初次分配
初次分配是按照各生产要素对国民收入贡献的大小进行的分配,主要由市场机制形成。
一是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工资收入支付保障制度,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二是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决定》强调了“知识、技术、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反映了现代经济中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上升的趋势。
特别是《决定》首次增列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反映了随着经济活动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凸现,成为最具时代特征新生产要素的重要变化。
要强化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数据权属、公开、共享、交易规则,更好实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
(二) 再分配
再分配是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对部分国民收入进行的重新分配,主要由政府调节机制起作用。
要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节城乡、区城、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其中,强化税收调节很重要,特别是要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更好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三) 第三次分配
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社会力量自愿通过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的行为,是对再分配的有益补充。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全社会公益慈善意识日渐增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