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这里有两个犯罪行为,首先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可以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犯罪构成认定,其次故意损坏他人财产可以构成故意毁害财物罪。但对该行为人却不能数罪并罚,因为其侵入他人住宅只是为了实施损坏他人财产的一种手段,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故意损坏财产,第一个犯罪行为和第二个犯罪行为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在刑法上属于牵连犯。
对于牵连犯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择一重罪处罚的。从刑法的法定刑来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比非法侵入住宅罪重,因此,对该行为人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
2、对于物质损失,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相关法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