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律师收费一般是多少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代理费
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
案件类别:(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费标准3000元
2、不同案件不同标准:
(1)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标准的50%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3倍以内确定;
(3)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
(4)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的在上述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10倍。
3、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标准由省或省辖市律师协会另行制定。
4、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可在上述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
代理费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基本标准执行,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费(累进制)争议财产标的1万元(含)以下:
1万元—10万元(含)
10万元—50万元(含)
50万元—100万元(含)
100万元—500万元(含)
500万元—1000万元(含)
1000万元收费比例免收4%3%2.5%2%1.5%0.7%
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收费规定
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二、协商收费规定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律师的工作和作用
在民事诉讼中,律师的工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了解案情和当事人的请求,要综合分析案件,然后得出严密的诉讼方案。该方案的构思主要体现在诉状当中。民事起诉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书,由代理律师起草。同时还要指导当事人准备证据,并整理证据。这是第一个阶段,这个阶段律师的主要劳动都是无形的,也是最重要的,甚至对案件成败起决定性的作用。
2、第二个阶段是立案,律师要备齐立案材料代理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等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3、第三个阶段是开庭,开庭是诉讼的中心环节。律师在庭前会做好充分准备,在法庭上律师要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和辩论。开完庭后律师还可以整理书面代理词向法院提交。等法院判决后,如当事人不服还可以代理上诉。以上是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主要工作。
委托律师的必要性
诉讼的专业性与技术性决定了律师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优势。每一个案件都不会只涉及一部法律,除了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还要有综合运用能力和实践经验。一个法律专业的高材生,他熟知法律却未必能成功地操作案件,其原因如同熟读兵法却从未上过战场一样。更何况不了解法律的当事人。诉讼程序是一次性的,经过的程序不可逆转,并且其结果关系到当事人切身利益。因此,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有理的官司打不赢和不必要的损失。在诉讼时委托律师代理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