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移合同订立条件有:
第一点、债务人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债务,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因为债务承担的前提是债务必须有效存在,债务一开始就无效或者在承担时已经撤除不存在的,即使当事人对此定有承担合同的,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就效力有瑕疵的不健全的债务,在一定情况下是仍然可以成立相应的债务承担的。未来将要发生的债务,也是被允许设定债务承担;
但是要注意的是,必须等到该债务被确定成立时才能够发生转移的效果。在诉讼的债务中也是可以设定第三人承担债务。
第二点、所签订的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必须具有让与性。
第三点、需要有以债务承担为具体内容的合同。
第四点、一定要征得债权人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债务转移。
一、100万债权可以转让吗
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不得转让的债权不能设立质权,包括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该债权自然不能质押。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债权的不能质押,如以劳务为标的的债权。
二、债务承担要件
债务承担的要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不作为义务。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