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慢慢还钱可以吗
强制执行是可以慢慢还钱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与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偿还。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执行后多少时间限制还钱
强制执行后限制还钱的时间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不当得利被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不当得利人经起诉后,不依据生效判决书的规定,履行法院判决书的义务,返还不当利息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要强制执行的,需要经申请人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向被申请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期申报财产情况,然后再依据案情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被强制执行了怎么办
如果被强制执行,建议配合强制执行机关的工作。如果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如果既不提出异议,也不执行判决,那么就是违法,有被拘留的可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零四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强制执行慢慢还钱可以吗,强制执行后不还钱可以判刑吗
强制执行是可以慢慢还钱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法院与执行人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偿还。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