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代为履行指本不属于某一合同关系的第三方突破合同相对性,加入原有合同关系履行的行为。这是合同法上的一种创新。但是第三人代为履行也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是应当取得原有合同接受履行内容一方的同意,其次也要明确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范围,原合同义务人是否仍需要对于原合同一同与第三人一起履行。
构成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要件是:1、当事人之间有合同关系存在,但在此并不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也不必强调合同当事人之间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约定,当然,合同当事人之间如果没有第三人代为履行的约定,第三人主动代为履行债务的应征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2、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为债务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承诺,或者与债务人订有代为履行合同债务的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什么是第三人代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