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变更抚养权需要的时长根据情况而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同居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同居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生活,有能力再次抚养;
4、有其他正当理由变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