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所是事业单位,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原卫生监督所,卫生计生委的下属单位,是一类事业单位。
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为:
1、参与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2、协助开展医疗、公共卫生等监督工作;协助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
3、参与指导地方卫生健康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执法行为。
4、拟定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制度、技术性规范。
5、承担国家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卫生监督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中央、省、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监督机构并下设卫生监督执行机构(以下统称卫生监督机构),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可在乡镇派驻卫生监督人员。
第九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